碳中和聲明,主要包括碳中和承諾聲明、碳中和達成聲明。
碳中和聲明(Carbon Neutrality Claim)是指企業或組織聲稱某一特定標的物(如組織和產品)在特定時間段內將要或已經實現碳中和的狀態。
碳中和(Carbon Neutrality),指的是通過減少自身碳排放量和增加二氧化碳吸收或抵消的方式,確保特定時間段內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沒有凈增長,達到減緩全球氣候變暖的目標。
近年來,地球氣溫不斷升高,全球氣候變化已然成為全球焦點。各國政府、企業和社會組織等都開始采取行動,推進減少溫室氣體排放、提高能源效率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措施,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。2019年7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推進工業綠色發展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,其中明確提出要促進碳中和技術及應用,推動形成區域碳交易市場等。2020年9月22日,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環境保護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若干重大問題的意見》,提出了碳達峰、碳中和的時間表和相關政策措施,鼓勵企業主動開展碳中和行動。

碳中和聲明,主要包括碳中和承諾聲明、碳中和達成聲明。企業的聲明也可以同時涵蓋標的物過去碳中和的達成,及未來碳中和的承諾,即碳中和達成和承諾聯合聲明。
首先,企業應對標的物的溫室氣體排放基線進行核算。若碳中和的標的物為企業或組織,應按照ISO 14064-1,GHG PROTOCOL企業核算和報告標準等進行計算。核算內容包括直接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兩部分,直接排放指來自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的直接排放,如燃煤鍋爐燃燒、燃油車隊、二氧化碳滅火器逸散等;間接排放指由企業的運營和活動引起的,但是不是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,如企業購買的原料、員工通勤和差旅、企業生產的產品等企業上下游的排放。若碳中和標的物為產品,則應按照ISO 14067,PAS 2050,GHG PROTOCOL產品生命周期溫室氣體計算和報告標準等計算產品“從搖籃到大門”或“從搖籃到墳墓”的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根據標的物的基線溫室氣體排放量,企業可以制定碳足跡管理計劃(包括碳中和實現的時間表、計劃的減排措施、減排目標、抵消策略、高層承諾等),經過天祥核查通過,即可發布碳中和承諾聲明。


減排實施階段,企業通過提高能源效率、使用低碳排放量的原料、優化工藝過程等方式,降低標的物(企業或組織)的溫室氣體排放量。在節能減排措施實施以后,再次用相同的量化方法計算標的物的溫室氣體排放量,若仍存在部分剩余排放量,則可采用碳信用等方式進行抵消,實現碳中和。經天祥核查通過,可對組織或產品頒發經過天祥核查過的碳中和達成聲明,同時產品上可以使用天祥綠葉碳中和標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