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健品市場有監管嗎?
“保健食品”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,據原國家食藥監督總局下發的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保健食品》顯示,是指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、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。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調節機體功能,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,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、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。
2016年2月26日,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制定,該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,是為規范保健食品的注冊與備案。保健食品企業須為產品申請批準文號,在獲批產品外包裝標注“國食健字”字樣,為天藍色帽形,業界稱“藍帽子”。
因此,保健食品類產品是有嚴格的注冊備案制度的。據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華鋒稱,保健食品有一套完整的政府監管體系,每年抽查合格率在96%以上。
然而,保健品品類眾多,保健食品僅是其中一類。對于非食用性的保健器械,比如此次權健飽受詬病的產品骨正基鞋墊等產品,因這個領域產品種類繁雜,規范管理和功效驗證仍然存在比較大的盲區,因此也成為虛假宣傳、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的重災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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