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REACH法規((EC) No 1907/2006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于2007年 6月1日生效,并于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,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進行監管,在全球范圍內引入了全新的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管理法規體系,幾乎涉及所有出口到歐盟的化學品(食品、藥品、生物殺滅劑、農藥等有單獨法規限定的除外)。
根據歐盟REACH法規的規定,對于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超 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(物質本身、混合物中的物質或物品中有意釋放的物質),企業都要進行注冊,否則企業不能在歐盟范圍內生產、進口或銷售未經注冊的化學品。對于非歐盟生產商,須通過指定在歐盟境內的唯一代理來履行REACH法規下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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